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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商务厅
📍 广东省
2026
广东省境外投资备案办事指南(商务部门)
广东省境外投资备案办事指南(商务部门)
一、事项基本信息
事项名称:境外投资备案(非深圳市企业)
实施主体:广东省商务厅(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、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/横琴片区商务主管部门按权限办理)
办理形式:全程网上办理(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),无需到现场
办理时限:法定 3 个工作日,承诺 2 个工作日
是否收费:不收费
二、受理条件
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可提出申请。
权限划分(依据《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粤商务规字〔2021〕5号):
- 中方协议投资额 1 亿美元(含)以上的境外投资、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 → 省商务厅办理
- 非省属国有企业、中方协议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→ 地级以上市或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
- 深圳市按计划单列市权限,由深圳市商务局自行管理(不适用本指南)
-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 → 由商务部核准
三、办理流程
- 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(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),按要求填写并打印《境外投资备案表》,加盖印章;
- 将《境外投资备案表》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报所在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(省属企业报省商务厅);
- 《备案表》填写如实、完整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;
- 企业如实、完整填报的,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备案;
- 在所在地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取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。
四、申请材料
- 境外投资备案表(系统填写打印,加盖印章)——必要材料
- 营业执照(复印件)——必要材料,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
-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(或合同、协议)
-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
-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(含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投资资金来源说明、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)
-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及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
- 并购类对外投资:另需尽职调查报告、《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》
五、咨询与监督
咨询方式:各地市企业请径咨询所在地市商务局或自贸片区商务主管部门;省属企业咨询省商务厅。
监督投诉:020-38819888(广东省商务厅)
办理入口:广东政务服务网「境外投资备案」事项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portal/v2/guide/11440000096927520N244201800900002)
依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境外投资备案办事指南整理 · 原文来源:广东政务服务网-境外投资备案(广东省商务厅)
本文依据官方信源整理 · 財定國際政策法规资料库 · 如与官方文本存在出入,以官方发布为准